为什么更快不再意味着更好
效率最有吸引力的时候,是它确实减轻了负担。流程所需时间减少,重复劳动下降,事情更早完成,省下的时间可以用于其他需要。
问题不在于速度本身,而在于“更快”是否被当成所有工作的共同标准。重复资料可以更快整理,一项影响许多人的决定却需要核实事实;消息可以立即送达,信任不能只用回复速度衡量;治疗流程可以改进,身体仍需要时间恢复。
当速度成为默认标准,任何停顿都可能让人感到危险。邮件需要马上回复,期限不断提前,技能必须持续更新。即使方向还不清楚,一直忙碌也常比停下来判断更让人安心。
快速回答可能没有经过核查,快速同意可能忽略共同后果,过早复工也可能让一个尚未恢复的人重新承受原来的负担。时间缩短,并不自动表示结果更可靠。
效率能够改进手段,却不能单独决定什么值得做。判断仍要说明:这件事是否紧急,错误会影响谁,哪些步骤可以省略,哪些解释和核查必须保留。
批评效率崇拜,不等于赞美混乱和拖延。确有时限的任务仍应按时完成。需要修正的,是把所有延迟都归结为懒惰,把所有停顿都看成落后。
更快有时确实更好,也有时只是更快。速度必须接受事实、后果和人的承受能力的检验。